文章来源:吉林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5日
为创新财政资金运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吉林市鼓励类产业领域,促进吉林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吉林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吉市政办发〔2016〕38号)规定,吉林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面向全国常年征集参股子基金设立方案,现将有关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吉林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简介
吉林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成立于2016年,总规模30亿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合规、防范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引导优秀基金管理人在我市合作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主要投资吉林市重点发展领域产业项目。吉林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不追求盈利最大化,利用资本市场,引导各类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吉林市聚集,促进相关产业做优做强。
二、征集子基金主要支持领域
根据吉林市“四六四五”发展战略,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冰雪旅游、化工、电子信息、新能源、先进材料及装备制造等吉林市政府重点支持领域征集子基金设立方案。
三、合作方式
吉林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参股方式与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各出资人开展合作,设立子基金。
四、申报条件及优惠政策
申报条件及优惠政策详见《吉林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吉市政办发〔2016〕38号)(附件1)。
五、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按《吉林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申请指南》(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同时提交至吉林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根据申报情况,吉林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初审合格的子基金设立方案将适时组织专家评审,并做好后续组建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纪达、康塬煜
联系电话:18904320383、13578569955
联系邮箱:2444216080@qq.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铁投大厦西门24层
邮政编码:132013
附件:1.《吉林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吉市政办发〔2016〕38号)
2.《吉林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申请指南》
吉林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吉林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吉市政办发〔2016〕38号)